学业进步不理想申请经济援助
学生s determined to be ineligible for financial aid may appeal that status based on extenuating circumstances such as the death of a relative; injury or illness of the student; family difficulties, such as divorce or illness;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 issues; difficulty balancing work, 体育运动, 家庭责任, 等., and school; and financial difficulties or other special circumstances.
上诉必须通过校园逻辑学生表格提交给财政援助办公室,由上诉委员会审查. 上诉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 该学生为何未能取得学位;
- 是什么改变让学生取得进步;
- 支持上诉中所含信息的文件.
这些文件可能包括, 但不限于:来自医生的沟通, 辅导员, or other service providers; police reports; confirmation of use of academic support services; medical records; signed statements from third parties knowledgeable of the situation; 等.
如果上诉被批准, 该学生将被置于经济援助缓刑状态,并将重新获得第四章援助的资格. 如果确定学生在该学期结束时应该能够满足所有令人满意的学术进步要求,那么获得经济援助试用的学生可以获得一个学期的第四章援助.
如果确定学生在一个学期结束时不能满足所有令人满意的学术进步要求, 可以制定一个学术计划,以允许在该计划中指出的额外学期的资格. 没有经过批准的学术计划的学生,在一个学期的经济援助试用期后,如果没有达到所有令人满意的学术进步要求,将再次被列为不合格类别. 只要情况与前一次上诉所用的情况不同,就允许再次上诉.
SAP上诉申请流程
填妥的申请必须在预定使用学期的第一天中午之前提交. 一旦学生提交了申请, 咨询师会联系他们审核申请.
在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之后, 豁免书覆核委员会将定期开会,覆核完整的申请. 委员会可能会要求学生在审查申请后提供额外的信息. 委员会的决定将通过哈德逊河谷的电子邮件通知学生. 如果不满意的决定, 可向负责学生事务的副校长提出上诉(须经预约).
应用程序
访问上诉申请, 学生应在校园逻辑学生表格系统中在线填写申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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